2023.09.16 45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父母教导我,【如果遇到喜欢的女生,就要对人家好一点,就能追到她】,后来我对女生都特别好,但是她们都不肯和我谈恋爱,没人愿意和我在一起,直到我来到八月情感网,才慢慢明白恋爱技巧和追女生都是需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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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21年12月16日钱江晚报当作好事报道的一个消息。当然,现在这个消息已经不存在了,好在网络有记忆功能,有些链接还能打开。
正能量的好事为何要404呢?说来是这个消息太正能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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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小夫妻小敏和小刚。
31岁的小刚初中毕业辍学进了衢州城里的一家KTV做服务生,不久就开始了吸食毒品。
小敏比小刚小一岁,2013年,全旺人小敏也应聘至KTV工作,二人成了同事。
小刚随即对小敏发动了爱情攻势,小敏坠入爱河。在小刚的诱惑和唆使下,小敏也开始了吸毒并染上毒瘾。
2014年,两人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此后的三年里,两人多次因为吸食毒品被查获。
小敏决心戒毒,并将仇恨种子种在心底。“他是我这辈子最恨的人,我的青春和未来都被这个男人毁了。”
2017年,两人都被安排在全旺镇禁毒办禁毒社区康复。小刚依旧追逐着小敏,来一次禁毒社区就要问一次小敏的信息。小敏刻意躲避着小刚,只要看到小刚就会悄然闪开。
这一切都被95后社工徐某看在眼里,徐至今未婚,但他打小就喜欢看征婚老娘舅调解类节目,他决定促成这对小夫妻共同康复戒毒。
徐9次去小敏家当“媒婆”。2021年5月20日,二人喜结连理,徐成了婚礼嘉宾,按照当保媒拉纤的习俗,徐还吃上了猪脚。
这真的是正能量新闻么?
男方为了“爱”女方,然后就故意让女方染毒,女方恨死了男方,没有结过婚的社工竟然认为两人结婚有利于戒毒。
这怎么看都怎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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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夏季,美丽、文静的上海青年女教师潘平被学化学的男朋友李行华以极其狠毒的手段毁坏了面容。潘平受伤时,曾极力呼救求助,然而站在旁边的凶手却无动于衷,竟眼睁睁看着花容月貌的女朋友被烧得惨不忍睹。这起恶性案件是建国40年来上海发生的最惨痛的毁容案件,在全国也引起了强烈反响。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曾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曾经播出,足见影响之大。在被告席上的李行华不断表白自己是深爱潘平的,当录像播出潘平毁容后的画面时,他作出无限痛苦的模样,表示愿意用余生照料。就我所知,其后毁容案犯也是判处死刑,因为毁容比直接剥夺人的生命一定程度上还严重,“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至于说愿意照顾被害人,这样的头更不能开,不然所有失恋的可能都会把对方毁容致残了,“我毁了你,你就是我的了”。因爱生恨的男子毁女孩面容,是“我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的占有心理,而爱情的真谛,是付出而不是占有。因为李系投案自首,庭审现场还围绕“自首能否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展开激辩。这些无论是情理还是法理,都大有可争辩空间。
潘平后来在媒体的关注下,受到美国热心人士的资助,到美国美容成功,并结婚生子,人生走上了正轨。据说,这个案件发生后,发生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事:许多先前曾与男友提出分手的女孩子纷纷收回成命,表示愿意与其共度终生。这可能是电视或其他传媒工作者所没想到的后果,也是我们普法没有想到的后果。我们的法治宣传一定注意分寸,防止暴露无遗的镜头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一方面是公众的知情权,一方面是民众的安全感,这样的难题司法中常遇到。这些年,我一直在从事普法工作,但总是有一个理念:在传播法治思维和方式的同时,一定要考虑负面效应,否则法治就变成了“恐吓”“用法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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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媒体报道,Gulnaz是一名阿富汗妇女,她在不到16岁的时候就被表哥Asadullah强奸,后来她怀孕了,迫于压力嫁给了强奸她的Asadullah,现在还怀着他的第3个孩子。类似的经历在阿富汗仿佛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但同时也是这个保守的社会无法走出的困境。
Asadullah强奸Gulnaz后被判入狱,但刑期很短。在阿富汗,当强奸犯是已婚者,那么受害女性会因通奸罪坐牢。2011年,同样在监狱中的Gulnaz获得总统特赦。当Gulnaz被释放后,接踵而至的便是各种强迫她嫁给强奸犯的声音。
一个女人被迫嫁给了强奸她的罪犯,这是不是社会的悲哀?
都2021年了,怎么还能有让女孩子嫁给引诱她吸毒的男人呢?这事怎么看都有点缺德。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王学堂 法律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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